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对机动车的管理需严格执行。以下行为绝对禁止:
1.拼装机动车或擅自修改其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
2.变更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或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证、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对机动车的管理需严格执行。以下行为绝对禁止:
1.拼装机动车或擅自修改其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
2.变更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或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证、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