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蒜被弄湿了长途司机没有任何辛苦的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09 09:45

6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调解办公室成功调解了一起边境货运纠纷案件,为货运司机挽回了损失。法官的辛勤工作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和赞赏。

当天早上,浦寨萍乡法院边境贸易点调解室的杨法官刚到办公室开始办公,就看到一个满脸愁容的人走进来,要求调解室为他的回应收取运费。法官让他先坐下,倒了一杯茶,并详细询问了情况。

原来,这个人的姓是他。6月1日,他从云南带了一辆35吨重的大蒜卡车。经过五天的旅行,他来到萍乡市浦寨边境贸易点。货物的主人张发现,5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弄湿了。张认为湿货在出售前必须再次干燥。在此期间,必须从脱粒场手动运输和租赁,这严重影响了货物的正常销售。大蒜价格波动。他提议从12000多元的运费中扣除8000元,作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赔偿。然而,何某认为货物受潮造成的损失高达1000元,货物的长途运输具有内在风险。他只愿意付5600元。由于分歧太大,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使事情变得更糟。张曾威胁不支付任何运费。之后,何某去了蒲寨边防派出所的派出所寻求帮助。经过边境警察的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协议。边防警察向调解办公室推荐何某寻求帮助。于是何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早早去调解室等待。第一幕发生了。杨法官仔细听取何某的陈述后,通过电话联系了张某,通知他到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法官首先让双方陈述各自的要求和理由,并看到双方仍坚持各自的原始想法,分歧很大。法官并没有灰心,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张某扣留任何运费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他没有给出运费的说法更是错误的。另一方面,他在运输过程中确实犯了错误,货物变湿了,损害了张的利益。法官看到双方点头同意这些事实,于是组织双方就损害赔偿金额进行谈判。经过一番讨论,在充分考虑各自过失和损失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从运费中扣除3000元作为损失赔偿,其余运费立即结清。看到他在努力工作了许多天后终于得到了他应得的奖励,他兴奋得有点语无伦次。他握住法官的手,一遍又一遍地感谢他。张还被杨法官出色的调解技巧和解决他和他之间矛盾的耐心所感动,称赞他是群众的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