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现就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农民参与的原则,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专业化服务组织,提升收集、储存、运输效率。推广秸秆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支持深加工企业创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农民认识水平和技能。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部门考核体系,加强督导检查。通过本方案的全面实施,力争实现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的目标,为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