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若农药经营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发生变更,或需调整分支机构、减少经营范围,相关单位应在此类变更发生后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递交变更申请,并附上必要的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