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耕机操纵机构的安全性要求

发布日期:2019-04-18 05:45

1.微耕机应设置使发动机只有在空档和工作部件分离时才允许起动的装置。

2.应具有停止发动机运转的停机操纵机构。该装置应由人有意识地操纵才能使发动机起动。应具有防止意外起动发动机的开关钥匙或类似装置。(采用人力起动方式的除外)

3.机器操纵手柄上应有操作者手离开手柄后,使刀片自动停止运转的装置,可以通过停止驱动发动机或中间刀片离合/制动机构来实现。

4.所有有倒档的机器都应有空档位置,带有驱动轮的微耕机,挂倒档时工作部件应不被驱动。操纵主传动机构使微耕机倒退行驶时,应由操作者持续动作实现,并且在松开操纵机构后能自动回到空档位置。

5.操纵机构标识应符合GB10395.10—2006中6.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