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驾驶员道路运输行车要“五稳”

发布日期:2018-11-04 19:36

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拖拉机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还要做到“五稳”。

一是装载货物要稳。装载货物时除了做到“四不超”外(不超长、不超宽、不超高、不超载),还要做到装载货物要稳,即要牢固。如果货物超出拖车箱,就要用绳子扎牢,防止在行驶途中货物掉下来、扎伤行人、发生事故。

二是车辆起步要稳。拖拉机比较长,(中型拖拉机车头加上拖车6米以上)。因此,拖拉机起步前,驾驶员要察看前后左右是否有小孩玩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鸣号,低速起步。

三是路上会车要稳。在道路上,经常要与对面来车会车,在两车会车时,要选择道路宽,视线好,与对面来车横向间距2米以上的情况下,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四是倒车要稳。驾驶员在行驶途中或装货卸货地点,经常需要倒车或调头,驾驶操作时一定要稳重,特别是在人车流量大的地方更要谨慎,要看清各方向的行人,非机动车和车辆的动态,在不妨碍其他各方通行的情况下,有人指挥再调头或倒车,以确保安全。

五是停车要稳。拖拉机在运行中,驾驶员根据情况可能随时停车,如发现拖拉机有异响,发现车箱上货物装载不稳等,不少驾驶员往往来一个紧急刹车停车,一是增加拖拉机不必要的磨损,二是如果拖拉机后面有车辆跟车距离太近,容易造成追尾撞车事故。驾驶员需要停车,应选择路面宽的地点,先减速,打右转向灯,然后平稳的停靠在道路右侧。这样可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