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拉机保养、维修标准
1.拖拉机保养、维修应达到“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四净”(油净、水净、气净、机车净)、“五良好”(调整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仪表良好、电器设备良好)。
2.发动机的功率在额定转速时达到额定马力,最低不应少于额定值的95%。
3.耗油率不应高于额定标准,转速应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4.发动机起动容易,运转良好,无异常响声,排气颜色正常。
5.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和散热器应清洁,保持性能良好。
6.操纵机构调整适当,转向准确、灵活、轻便,制动准确、可靠、省力,变速机构灵活,无跳挡、乱挡、费力现象,主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全负荷工作时不打滑。
7.传动部分及行走部分在加速或减速、转向或倒车、负荷或空驶等情况下,不得有异常声响、噪音、过热和卡滞现象。
8.电器设备完好,作用正常。
9.附属装置、动力输出装置、液压悬挂系统应保证工作平稳、可靠,操纵灵活,准确、无异常现象。
二、农机具保养、维修标准
农机具保养、维修应达到“三灵活”(操作灵活、转动灵活、升降灵活)、“五不”(不框、不钝、不变形、不锈蚀、不缺件)、“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
1.工作部件锋利、阻力小,作业质量好。
2.零件之间摩擦无不正常的噪音和发热。
3.操纵机构作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