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摘果机作业的质量指标及其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花生摘果机作业质量的评定。
作业条件:
1.加工物料中不应含有直径大于5毫米的沙石或胶泥块。
2.湿摘茎蔓含水率大于40%,蔓果比0.8—2.0。
3.干摘茎蔓含水率不大于15%,蔓果比0.5—1.5。
4.茎蔓长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作业质量要求:
1.湿摘未摘净损失率≤1.2%。
2.干摘清选损失率≤1.0%。
3.湿摘破碎率≤3.5%,干摘破碎率≤4.0%。
4.含杂率≤2.0%,无筛清选的机型含杂率≤4.0%。
5.湿摘二次处理率≤5.0%,干摘二次处理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