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逐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利用农机化发家致富成为当前的普遍现象。随着农机的多型化和农机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农机具的耗损不可避免,随之而来的在维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纠纷和质量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了避免农机维修过程中的事故发生,除了农机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外,农民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维权意识。
首先,在选择修理点时,应先看修理部门有没有资格。就是看一看这个修理点有没有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的维修点“技术合格证”和维修人员“技术等级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次,要看这个修理点是几类。农村机械修配行业规定农机维修点分三类:一类维修点可从事大中型拖拉机、内燃机、农用车、联合收割机、电动机等农村动力机械的整机和发动机恢复性修理、总成和零部件的专业化修复或再生的维修点;二类农机维修点可从事大中型拖拉机、内燃机、农用汽车、联合收割机的底盘恢复性修理、发动机的局部修理、整机的高号保养及一般保养和排除故障,小型拖拉机和小型排灌、农副产品加工等机电设备和农机具的修理;三类农机维修点可从事拖拉机、内燃机、农用车船等农用动力机械的零星保养和一般保养,小型机械化、半机械化农机具修理及农机具专项修理。
农机修理完毕后,记得要向修理点索要维修凭证和所更换零件的发票,如果在维修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持维修凭证和所更换零件的发票要求重新修理或更换。如果出现质量纠纷,应到当地农机或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因修理问题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投诉得不到解决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