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起,中央及省级财政启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补贴范围涵盖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粗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38小类农机具。各类农机具补贴标准各异,总体按购机价格的30%进行补贴。
单机补贴上限为5万元,对于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及挤奶机械,补贴限额提高至12万元。
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包括1台主机及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一套(3台,包括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
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有购机需求的农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可向当地农机和财政部门咨询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