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收割机出了事故如何申请保险索赔

发布日期:2018-06-16 00:57

由于多种原因,在收割机作业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保护农机用户的利益,大多数收割机厂家为产品购买了车辆保险。如用户使用车辆发生意外,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报案、索赔。因此对用户而言,学习和掌握报案、索赔程序十分必要。

目前各生产厂家几乎都投了保险。现以东方红4LZ-2.5型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为例,叙述一下用户出车险后的处理索赔流程。

1.东方红4LZ-2.5型联合收割机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乘员责任险3种。前2种为基本险,后1种为附加险。

车损险是指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雪、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及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保险车辆(指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的车辆)自身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是车辆的自然磨损、故障、轮胎爆裂、自燃以及遭受保险事故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车损扩大部分,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或被其拖带所造成车损,驾驶员无驾驶证或酒后、吸毒驾驶所致车损均在车损险免责范围,不予赔付。

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酒后驾车致人伤亡或财产损毁以及对受害人涉及的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免责范围,不予赔偿。

车上乘员责任险是指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合理必要的施救保护费。保险公司对以上保险范围内的风险责任,按限额扣除免赔偿率部分费用后给予赔付。

2.用户出险后,属单方肇事事故的,用户首先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公司报案。当地公司派人现场勘查后,填写定损单(或修理项目清单)并签字盖章。属双方或多方肇事事故的,用户也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向当地**事故处理部门报案,由其作出事故证明及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报案要快,以不超过48小时为准。

3.用户必须备齐购机、投保单、定损单(修理项目清单)或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等相关资料,然后亲自去保单显示投保公司所在城市办公地办理索赔手续。经投保公司审理核定并经双方确认后,由保险公司下发用户赔付通知书,于10日内一次赔付清结。

4.赔付时的免赔偿率规定。3种保险均实行绝对免赔偿率,单方肇事事故,免赔偿率为20%。双方肇事事故中用户负主要责任的,免赔偿率为15%:用户负同等责任的,免赔偿率为10%;用户负次要责任的,免赔偿率为5%。

整体讲,用户出险以后,保护现场必须及时、充分。经有关部门勘察、定损,事故责任明确后,用户即可进入索赔阶段。保险公司对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一般会给予合理的赔付。用户学习掌握了索赔程序将大大有利于快速、有效处理赔付问题。

厂家正是基于为用户化解风险、服务用户的宗旨而积极投保。因此用户在购机时,一定要注意了解各个生产厂家的投保险种及各险种的保额、免责范围,这样,索赔时才会心中有数,也才能提高成功率,作为收割机用户,投资经营的非市场风险就能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