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特点和关系

发布日期:2021-04-04 13:55

一、无公害农产品的特点:

产品质量达到我国普通农产品和食品标准要求,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产品以初级食用农产品为主,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技术制度;采取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认证属于公益性事业,不收取费用,实行政府推动的发展机制。

二、绿色食品的特点:

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整体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市场定位于国内大中城市和国际市场,满足更高层次的消费;产品以初级农产品为基础、加工农产品为主体;推行“两端检测、过程控制、质量认证、标志管理”的技术制度;采用质量认证与证明商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绿色食品认证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增进消费者健康为基础理念,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收取一定费用保障事业发展,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三、有机食品的特点:

按照有机农业方式生产,对产品质量安全不作特殊要求,满足特定消费,主要服务于出口贸易;产品以初级和初加工农产品为主;强调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转换,推行基本不用化学投入品的技术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注重生产过程监控,一般不作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一年一认证;按照国际惯例,采取市场化运作。

总体上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都属于安全农产品范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无公害农产品突出安全因素控制;绿色食品既突出安全因素控制又强调产品优质与营养;有机食品注重对影响生态环境因素的控制,三者互相衔接,互为补充,各有侧重,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