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高农药使用效果

发布日期:2019-07-03 13:24

农药使用效果受农药自身性质、作用对象、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要做到合理使用农药,提高农药使用效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的目标,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有针对性地选择农药品种

各种病菌、害虫、杂草,其机体结构,生理机能,生活习惯不同,对药剂的敏感性或抵挡力差别很大。同一种药剂对不同防治对象的药效不同;同一种防治对象对不同的药剂也表现出不同的抵挡力。此外,同一种病菌、害虫、杂草的不同发育阶段,其形态结构、生理机能、生活习惯并不完全一样,对药剂的抵挡力也有显然差别。因此,要依据不同的防治对象和作物,选择适宜的农药品种。在选择农药时,一定要弄清防治对象的生理机制和损害特点,农作物的品种及生育期,做到“对症下药”。然而在现实生产中,有些农民因为选择药剂不当,误将除草剂或杀菌剂作杀虫剂使用,结果不仅增长了成本,达不到施药的目标,而且经常造成作物药害,严重时全体毁灭。

二、搞好病虫草害的调查,节制最佳的防治适期

适期用药是提高施药效果的关键所在。因为,施药过早,不仅起不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而且增长成本,污染环境;施药过迟,事倍功半,同样也达不到施药的目标。为了保证防治效果和避免滥用农药,应采取“两查两定”原则,即对虫害,通常是查虫口密度,定防治对象田;查害虫发育进度,定防治适期。而对病害,通常是查发病率,定防治对象田;查发病程度,定防治适期。

三、判别农药的稀释倍数和用药量

施药时要依据不同的防治对象,判别适宜的施药浓度和用药量。因为,浓度低、用量小,达不到应有的防治效果;浓度高,用量大,不仅浪费农药,还容易对作物产生药害。在具体操作时应依据农药使用说明进行。制止使用无标签说明的农药。在农药与水配对使用时,要留意搅拌均匀,否则不仅不能保证药效,而且还会造成局部药害。如使用三环唑粉剂,恳求先配成母液,再按稀释倍数稀释,其使用效果显然高于直接配对稀释的药液。

四、选择恰当的施药方法

农药的剂型有多种,其施用方法也不尽相同。生产上必须依据病虫的为害特点和散布情况选择恰当的施药方法,否则就难以节制病虫的损害。如防治土传病菌、萌动的杂草种子、地下害虫,采取药剂解决泥土、开沟撒施等方法效果较好,而防治在植株上为害的病虫,就应选用喷雾法或喷粉法。防治种传性病害,采取药剂浸种或拌种法解决效果较好。颗粒剂农药是依据农艺恳求制成的,有利于发挥药效,避免人畜中毒,故不宜作喷雾使用。

五、合理交替、混杂使用农药

一种农药在同一种病虫上反复延续使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会使病虫产生抗药性,使农药防治效果下降,甚至不再有效,因此,要合理交替、混杂使用农药。选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或者依据农药的理化性质合理地混配使用,不但能扩展防治领域,提高防治效果,还能延缓病虫抗药性的产生。但混配农药应留意:

1。农药混杂后药效提高的或效果互不影响的能够混用。若混杂后效果没有提高,原有的单一农药应有的效果也不能各自觉挥出来,这几种农药就不能混杂使用。

2。农药混杂后药效迅速下降的或失效的坚决不能混杂使用。混杂后经过一段时间药效下降的可随配随用。

3。农药混杂后对作物产生药害的不能混用。

4。混用的品种不宜太多,以3种为限。

六、选择用药时间和改良施药条件

环境条件的改变,能影响病菌、害虫、杂草的生理活动和药剂的理化性状,从而影响药效。环境条件主要是指温度、湿度、光照、风、泥土和植物等。此外,泥土的质地、有机质含量、植物外表的蜡质层、茸毛等对药效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要从病虫与环境条件的关系中找出其数量变革及损害程度轻重的起因,依据植保工作方针,抓住主导因素,针对病虫发生发展的脆弱环节,制订适宜的防治办法,造成不利于病虫害的环境条件,达到节制其发生损害的目标。这是提高用药效果的重要方面。如防治日出性害虫应部署在上午8—9时,因为此时露水已干,温度也不太高,是日出性害虫取食、活动最茂盛的时候,这时用药不会因为有露水而冲淡药液或因温渡过高而使农药分解,下降药效,有利于害虫增长食药和触药的机会。防治夜出性害虫应部署在下午5—6时,因为此时能够避开强光、高温时段,害虫即将开端活动时用药有利于杀死害虫。又如杀虫剂辛硫磷、除草剂氟乐灵见光易分解,应贮于避时间凉处,施药应在黄昏或阴天进行,泥土解决后要拌土,以延长其药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