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灌区改造为喷灌的基本要求与施工验收

发布日期:2019-05-25 17:21

对于地面灌溉灌区改造为喷灌灌区和新建地面灌区配套成喷灌灌区,应该制定灌区改造规划,报上级审批,然后制定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等级划分及呈报审批级别与新建同。其基本要求和施工验收如下。

1、改造工程基本要求。论述地面灌改喷灌的理由,原有灌区建设使用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改建规划方案,方案中要说明对原有水源、输水、田间工程建筑物的利用、改建、废除的状况。灌区改建经济效益分析:原有工程投资建成后收益状况,改建的工程费用、新工程的经济效益分析。同时附1/5000~1/10000总体工程布置图及规划概算。

2、施工及验收。喷灌灌区施工:新建喷灌工程中的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施工可按一般水工建筑施工规范进行。对于喷灌管道及设备的施工与安装,在没有施工规范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建立施工岗位责任制度:做好施工组织、施工记录,尤其对地下工程更要做详细记录。施工完毕要做好施工技术归档,建立档案。实行施工检查验收制度:制定各项质量检查细则。各不同工种都要设质量检查员,工程每完成一段都由质量检查员检查验收。喷灌工程验收:总体工程完成后要实行验收制度。工程验收应组织验收小组,小组成员由审批、主首、使用、施工单位的领导与技术人员组成。验收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工程交使用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