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农作物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09 15:31

一、对因灾绝收田块,建议实行农作物补种、改种

1.七月中旬(或大暑)前退水地区。重点进行“早翻晚”和改种玉米、山芋、花生、西瓜、胡萝卜、马铃薯、速生叶类蔬菜等适应性强的作物。沿江江南地区扩大晚稻种植面积,可推广“早翻晚”技术或晚稻催芽直播技术。沿淮地区可选择早熟品种,补(改)种生育期短的作物,如早熟夏玉米、鲜食玉米、菜用大豆、鲜食秋花生、秋播西瓜等。

2.八月上旬(或立秋)前退水地区。重点改种绿豆、玉米(用作青饲料)和蔬菜。适宜的蔬菜种类为:黄瓜、番茄、菜豆、空心菜、大白菜、小白菜、早花菜、秋萝卜等。

二、对水淹和受涝渍农作物尚能恢复生长的,建议加强田间管理

1.清沟排水,除涝保苗。立即开机或人工排涝,抓紧清沟除渍,旱地力争在24小时排除田间积水,水田争取在72小时内现苗,确保作物正常生长。旱地及时开好田头沟、围沟和腰沟,排除田间积水,促进根系生长,做到雨停田干。

2.查苗补苗,中耕培土。对缺苗断垄的田块,通过移稠补稀或补种补栽等措施及时补苗,确保全苗。适时开展中耕培土,散去土壤多余水分,提高土壤通透性,保持根系活力。受涝后处于分蘖期的水稻有缺株的,要立即采取分株、移苗等方法补齐。对受水不均匀、造成部分缺苗断垄的夏玉米、大豆等作物,可以采取带土移苗的办法,移稠补稀进行补种。

3.增施速效肥,促进苗情转化。涝渍之后,土壤肥力流失较多,应及时增施速效肥料,补足地力,提高植株的生理活性,促进苗情转化。水稻可追施尿素和氯化钾,旱地作物要结合中耕进行追肥。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防治病虫害,用磷酸二氢钾和尿素混合溶液喷施。

4.及时防病治虫。雨情加重病虫情,作物受涝渍后,植株素质下降,易受病害侵染。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白叶枯病和“两迁”害虫等病虫害发生程度加重。应加强病虫测报,抓好病虫害防治,控制病虫害暴发成灾。

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意见

一、畜牧业灾后应对技术措施

1.及时修复被损饲养设施。受灾畜禽养殖场(小区、户)尽快组织力量转移畜禽,修复已损坏或倒塌的栏舍,及时排除积水、清理粪便及污物,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抢修用电、用水、通风、控温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饲养管理程序,让畜禽有良好生活环境。

2.强化灾后饲养管理。要强化灾后饲养管理措施,畜禽栏舍要保持通风控温、干燥、清洁卫生和安静的环境;饲料营养要全面且易消化,在饲料中增加维生素添加量,绝不饲喂被雨淋湿或发霉、变质的饲料;饮水要清洁卫生,最好饮用自来水或井水,饮水中可添加适量抗菌素,牛羊等放牧畜禽,放牧时避免饮用被污染水;合理控制饲养密度,特别是对一些栏舍倒塌严重的饲养场(小区、户),避免因养殖场地减少高密度饲养,影响畜禽正常生长。

3.切实加强灾后动物疫病防控

一是规范处理死亡畜禽。指导受灾养殖场(小区、户)加强防疫管理,完善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对砸死、淹死、冲走等死亡及死因不明畜禽,要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畜禽饲养、加工、交易等场所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要进行堆积发酵,无害化处理。对浸水、雨淋、受潮的饲料饲草要及时晾晒,防止霉变,以免畜禽食用中毒。特别是曾发生疫情地区(场、小区),要反复消毒,不留隐患。

三是及时做好免疫防治。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免疫和治疗,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等疫病高风险地区,要加强饲养管理,及时开展免疫,防止疫病发生。血吸虫病疫区,要加强耕牛等易感动物管理,做好查病治病。

四是加强疫病监测报告。组织人员对存栏畜禽进行全面普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规定采样检测,及时汇总、分析灾区动物疫病动态和趋势,排除疫情隐患。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迅速果断处置。要强化检疫监督,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确保畜产品安全卫生。

二、努力拓宽灾区畜牧生产门路

1.大力种植饲料作物。引导、动员农户根据季节气候、土质等种植优质饲料作物,饲养草食畜禽,以牧补农,增加收入。一是播种青贮玉米。栽培技术要点:开沟挖墒,施足基肥,合理密植,每亩播种2.5公斤,密度在4500株。青秸秆用于奶牛、肉牛、山羊等青绿饲料或青贮,青饲可在株高50-60公分时刈割,青贮以在完熟期收获为宜,如与豆科牧草混贮则效果更佳。二是夏播牧草。洪涝后牧草田间管理,应及时开沟挖墒,排水降渍。

2.大力发展短平快养殖。要引导农民发展市场行情好、生产周期短、比较效益高、投资风险小的短平快养殖项目,重点以肉鸡、鸭、鹅和优质瘦肉型猪、山羊等畜禽为主,也可购进大批架子牛进行短期育肥。各地要以品种资源和饲料资源为基础,结合当地群众的饲养习惯,因地制宜地选择畜禽饲养品种,要以销售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产销衔接,特别是要鼓励生产基地与龙头企业对接,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实现畜禽产品的加工增值。

3.适度发展规模养殖。有条件地方,要利用灾后的救灾资金和自有资金,引导、鼓励灾区农民建立养殖小区或规模养殖场,发展规模化、高标准、无公害畜禽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