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施药后的安全采收期

发布日期:2018-01-11 02:59

施用农药是目前防治蔬菜病虫害的主要手段。蔬菜施药后要隔多久,才能符合食品安全,我们通常把这段期限称为药后安全采收期。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规定蔬菜上常用农药的安全采收期如下。

杀菌剂75%的百菌清可湿性粉剂在上市前7天使用;77%的可杀得可湿性粉剂3~5天;50%的扑海因可湿性粉剂4~7天;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5~7天;50%农利灵可湿性粉剂4~5天;50%的加瑞农可湿性粉剂5~7天,58%的瑞毒霉猛锌可湿性粉剂2~3天;64%的杀毒矾可湿性粉剂3~4天。

杀虫剂10%的氯氰菊酯乳油在上市前25天使用;2.5%溴氯菊酯2天;2.5%的功夫乳油7天;5%的来福灵乳油3天;50%的抗蚜威可湿性粉剂6天;1.8%的爱福丁乳油7天;10%的快杀敌乳油3天;20%的氯氰菊酯乳油5天;40.7乐斯本乳油7天;20%的灭扫利乳油3天;35%的优硫磷乳油7天;20%的甲氰菊酯乳油3天;10%的马扑立克乳油7天;25%的喹硫磷乳油9天;5%的多来宝可湿性粉剂7天。

杀螨剂50%的溴螨酯乳油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50%的托尔克可湿性粉剂7天。

由于农药种类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规定。目前,一般的做法是,夏季气温高,农药毒性消失较快,施用农药后的安全间隔期为5~7天,春秋季节至少7~10天,冬季应在15天以上。具体应掌握的基本原则是,农药毒性较大,用约量多,浓度高,气温又低时,其安全间隔采收期就宜长些;反之,可短些。绝不可在施药后随即采蔬菜。

菜园施药的重点应放在蔬菜非采食期的苗期和生长前期进行,在采收期尽量控制不施药或少施药。豆角、茄子、辣椒等蔬菜,须陆续采食又要不断施药防治病虫,可在每次施药前,认真重采一次。尽量用最低有效浓度,以减少农药污染,提高蔬菜的安全可食性。